比賽伺服器:
台港澳伺服器 (線下賽)
比賽版本:
英雄聯盟最新版本(台港澳伺服器)
活動詳情
本賽事為線下賽事,請報名選手務必配合到場參與。
比賽賽程:
- 報名時間 : 2019年5月22日1800(UTC+8) 至 2019年6月3日23:59 (UTC+8)
- 2019年6月10-13日 64強分組賽至8強
- Group A -2019年6月10日 19:00-22:00
- Group B -2019年6月11日 19:00-22:00
- 2019年6月14日 8強至準決賽 19:00-21:00
- 2019年6月15日 決賽 18:00-21:00
- 所有賽事場館:香港旺角奶路臣街38號CGA E-Sports Stadium
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2019年5月22日1800(UTC+8) 至 2019年6月3日23:59 (UTC+8)
- 每隊報名參賽隊最少 5 人為一個隊伍、包含候補選手最多共 6 人。
- 報名區域限制:所有參賽者必須為港澳區域民眾,並持有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所有隊員皆必須能配合參所有比賽,比賽場館香港旺角奶路臣街38號CGA E-Sports Stadium
- 本次比賽限CGA會員及使用者參加。
- 所有參賽隊伍需於2019年6月2日23:59(UTC+8)前完成報名表格、出戰隊員設定。
- LOL官方隊伍不能參加此賽事。
- 比賽當天每位參賽者需於報到時付HKD$50租用設備於整個比賽時段使用。
報名詳情:
- 選手須年滿15歲或以上,經查證未滿 15 歲者將取消一切參賽、領獎資格。
- 報名時請確認填寫的會員資料與帳號中的資料一致,未填寫帳號會員資料、亂填、資料非本人者,經查證將取消參賽與領獎資格。
- 凡參加正式聯賽及隸屬於任一聯賽的職業隊伍選手 (含候補) 、ECS選手、LMS選手不得參加,經查證將判處選手失格。隊伍可由候補替補繼續參與賽事,如無後補人員導致隊伍人數不足5位,則整隊棄權論。
- 報名申請資料一經送出成功後,即不得修改申請資料。《英雄聯盟》每隊參賽隊伍參賽人數上限為 6 人(含候補人選 1 位),帳號中召喚師須擁有 20 隻以上英雄。
- 本次賽事活動登錄之資料僅限於賽事報名、核對、通知賽事活動所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6. 若參賽隊伍的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帳號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比賽進行時,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如經檢舉查證屬實,其隊伍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賽事獎金:
冠軍:港幣 3,000 元
亞軍:港幣 2,000 元
季軍:港幣 1,000 元
殿軍:港幣 500 元
報到:
- 64強至決賽地點將於CGA香港電競館進行,請按照賽程表之編制日期及時間報到,報到時間為比賽前30分鐘。
- 參賽報到時,均須出示身分證件核對資料,如資料亦不相符者,或因比賽當天無法到場或因隊伍出賽人數不足,其隊伍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 所有報名隊伍需全程參與賽事,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出賽或放棄出賽,則不予派發任何現金、虛寶獎勵。
- 線下賽設備: 選手可自行準備滑鼠、鍵盤、滑鼠墊設備,自備的設備不得包含但不限於連發、腳本、計時等違反賽事公平之功能,若無攜帶則需使用大會提供的基礎設備,不得有異。 若需安裝設備的驅動程式,請提早自行安裝。
比賽規則:
- 本賽事全程皆為單敗淘汰賽及線下賽事。
- 64至準決賽及季軍賽將進行BO1賽制,決賽為BO3賽制。
- 所有參賽隊伍及隊員需在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比賽場地報到, 若報到時間截止後全員沒有到齊視作棄權。
- 藍方隊長於指定時間內由工作人員協助下開啟對戰房進行對戰,若藍方未提早15分鐘開啟對戰房,可由紅方開啟。
- 如隊伍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隊伍可參賽人數不足五人時,其隊伍即視同無條件放棄比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 所有報名隊伍需全程參與賽事,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出賽或放棄出賽,則不予派發任何獎勵。
- 比賽進行中若兩隊對於對方有公平性質疑,請控方立即舉手由工作人員進行裁決,經官方裁決該隊使用非法程式或不法手段進行遊戲,進而影響比賽公平、名譽,官方有權利取消該戰隊之參賽、晉級之資格,並由原先對戰方取代晉級資格
- 賽事結束後,獲勝需馬上通知工作人員進行登記,並於下一輪賽事開始前回到座位準備下一輪賽事。
比賽詳情:
- 遊戲伺服所有資料將參照英雄聯盟台港澳伺服器。
- 比賽版本:英雄聯盟最新版本(台港澳版本)。
- 比賽地圖將使用台港澳伺服器官方5對5召喚峽谷。
- 比賽模式將使用電競選角的天梯模式。
- 勝利條件與一般天梯競賽無異,摧毀敵人基地或敵方主動投票認輸。
- 不限制使用任何英雄、召喚師技能、天賦及符文。
- 如比賽需要重新開始,將跟照原來設定,不能更換任何英雄、召喚師技能、符文頁面。
- 為確保雙方利益,除官方人員與裁判外,其餘人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
比賽模式:使用Custom/tournament Mode(電競模式)進行5對5的競賽,並將觀察者模式關閉。
比賽地圖:5 對 5 Summoner's Rift (Summer) (召喚峽谷)
- 藍紅方分配:
64強至準決賽及季軍戰之賽事:對戰的藍、紅方均以循環賽平均分配決定,賽程表上第一輪之上方隊伍為藍方,其另一隊伍為紅方。參賽隊伍需依據賽程事前規劃的藍方或紅方出戰,第二輪的交手藍紅方順序將會交換。
決賽:比賽選手以擲銅板方式選出紅藍方,第二局賽事會由第一局之落敗方選擇藍、紅方。
- 比賽進入Ban/pick畫面時將視同為遊戲開始,且除重大事件外雙方選手皆不得離席。
- 請雙方選手在選/禁用英雄階段完成後,請立即截圖,若有重賽的需要,必須依照上一場的選/禁用英雄重新開始比賽。
關於參賽需知:
- 參賽者需同意授權其參賽所衍生的照片及影片於任何 CGA 與CGA E-Sports Stadium官方相關宣傳之用途。
- 報名隊伍所有隊員必須為登記隊伍成員和已成為CGA會員 (CGA 將於比賽前核對隊員帳號是否與官方登記隊伍資料無誤)。
- 每名參賽者只能代表一隊參賽。
- 參賽者遊戲名稱不能含有任何不雅及粗俗字句。
- 得獎者及其隊員於報名及領取獎品前須親身前往辦理登記手續,並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身份。
- 得獎者須同意授權比賽中之照片及影片用於任何有關宣傳用途。
- 主辦單位有權利用你的姓名、個人經歷與樣貌替本賽事進行廣告行為,並且作為賽事往後的歷史推廣。依照本賽事規則,主辦單位有權獨自或與播放合作夥伴播放或重播賽事內容(包括透過網際網絡與無線網路),無須支付額外費用。
- 在任何情況下造成比賽延誤或取消,CGA 均不會作出任何退款或賠償 (報名抵押金除外)。
- CGA 將根據由得獎者提供的聯絡資料與得獎者聯繫,所有聯繫方式均以報名表格的資料為準,並不接受自行更改。
- 獎品不可轉讓、不可兌換現金及不設退還。
- 比賽結果將於CGA Facebook page 、CGA E-sports Staidium Facebook pag或活動網站上公佈。
- 所有比賽進行過程中,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賽程,違者判所屬隊伍棄權。
- 為確保雙方權益,除官方人員與裁判外,其餘人 (包含候補選手) 皆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
- 參賽隊伍於比賽期間,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
關於比賽突發情況及違規處理:
- 除非參賽隊伍還未完成之前賽事,否則比賽開始之後10分鐘內沒有全員到齊即視同棄權。如若你的對手隊伍未能依時出席,請與工作人員聯絡。
- 如發現隊伍使用任何外掛軟件或利用遊戲漏洞,CGA 將即時取消指定隊伍資格。
- CGA 將保留取消任何被發現或懷疑偽造身份者的比賽資格或試圖使用任何程式影響比賽及活動投票結果的參賽者的權利
- CGA 保留向違規的參賽者追討損失或其他補償的權利。
- 比賽中若遭遇突發因素(官方伺服器出現問題、任何突發事故等等)而導致遊戲無法正常進行,經過裁判判斷後將依照當時戰況判定重賽或勝負。
- 在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無法重連的情況時, 遊戲時間20分鐘內的比賽將重新開始,遊戲時間超過20分鐘的比賽,若滿足以下任一條件,裁判將可直接判決勝負:
1. 雙方隊伍金錢總量差異:雙方隊伍的金錢總量差距量超過 33%。
2. 場上防禦塔數量差異:雙方在場上仍存在的防禦塔數量差距超過 7 座。
3. 場上水晶兵營數量差異:雙方場上仍存在的水晶兵營數量差距超過 2 座。(需同時達成)
不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比賽將進行重賽。
- 比賽期間選手如遇以下緊急狀況,可立即使用暫停(/pause)指令,否則將視為雙方隊伍同意繼續進行比賽。整場比賽的暫停時間滿 30 分鐘後,系統將默認不可使用暫停功能,比賽必須繼續進行。
狀況:
1. 賽事硬體突然發生故障。
2. 網路斷線、持續發生延遲嚴重現象。
3. 選手身體突然發生嚴重不適,可能無法進行比賽。
- 若發生重大錯誤、遊戲比賽房崩潰、伺服器障礙及任何導致全體參賽成員遊戲崩壞而無法順利進行比賽等狀況時,請雙方協議時間,該場比賽重新開啟並採用同樣的紅藍方位置、禁選角色與符文進行重賽;
電子競技首重運動精神,嚴禁任何人投機取巧操控比賽,如有私下讓積分、故意輸掉比賽、金錢交易或是暴力脅迫、選手代打等等違反電競公平性之情事,只要提供實際證據(eg:截圖等)經查證確認,違者將被嚴懲。
選手行為操守:
- 須服從大會、裁判及工作人員之指示。
- 必須有體育精神,如有作弊、刻意使用BUG、組成聯合、挑釁、鬧事等行為將被永久禁止參加所有賽事。
- 歧視、暴力、性騷擾或其他侵犯性行為皆禁止。
- 不應作出恐嚇、取笑、脅迫等行為。
- 不應使用外掛、未經許可的程式。
- 不應行賄、打假賽。 不應以行賄方式瓜分獎金獎品。
- 不應誣蔑他人、大會等。
- 不應公開任何機密資訊。
- 不應作出未經批核的宣傳。
作弊行為的例子:
- 偷望其他隊伍選手的顯示屏
- 其中一個隊員觀看直播
- 使用未經許可的程式
- 有共識的利益輸送
- 其他作弊行為
- 選手如犯以上任何違規行為,將面對不同程度處分。
*任何嚴重違規行為將會上報官方以作出進一步處分。
賽事條款及細則
- 任何選手離席時需先得到裁判同意。
- 參賽選手不可於比賽時私自開台實況賽程,否則將失去比賽資格。
- 參賽選手不可使用任何程式或軟件以影響遊戲正常功能,如經工作人員和裁判判定為作弊行為,將即時取消比賽資格。
- 除官方人員及裁判,其餘人仕均不可進入比賽房或區域內觀戰。
- 在任何情況下造成比賽延誤或取消,所有賽事相關單位 均不會作出任何退款或賠償。
- 凡參與本公司活動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未登錄個人資料或填寫提供不完整、不實、不正確或冒用他人資料報名,未於本公司要求之時間內完成資料填寫及資料變更者,未確實繳納相關稅款者,均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並自負其責,不得再請求本公司交付或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 參加者於報名時應確實登錄各項資料。本公司將審視本次賽事報名資料、出席參賽者是否與CGA 平台帳號所登錄的會員資料持有人相符,如資料亦不相符者,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於本次活動之賽事報名、身分核對、通知賽事活動、領獎及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使用之,並保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安全。
- 如因參賽人帳號所提供、登錄的電子信箱有誤,造成本公司傳送電子郵件被退件,或因參賽人電子信箱之設定致本公司之電子郵件被歸為垃圾郵件而被刪除或未讀取者,或參賽人因任何其他事由而未收受活動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之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參賽人之信箱爆滿、網路障礙等),均由參賽人自負責任,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 如活動之獎項說明有任何未盡之事宜,悉依協辦單位之領獎通知說明為準。本活動之參加、晉級、得獎資格或獎項不得轉讓予其他帳號或任何第三人,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更換其他商品或權益,若不配合領獎程序者,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 參加者需出席大會比賽以外的賽事相關活動。
- 參加者同意無償授權本公司於符合本賽事活動目的之範圍內,節錄或以其他方式編輯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得做成活動花絮或心得報告等相關內容對外公布或使用。
- 參加者須同意授權比賽中之照片及影片用於任何有關宣傳用途。
- 如有任何因手機、平板、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活動主辦單位之事由,若因觸犯遊戲規章遭受凍結處份、個人線路不穩,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而影響活動參與,本公司均不負責,活動照常舉行,不另做補償。
- CGA 將根據由得獎者提供的聯絡資料與得獎者聯繫,所有聯繫方式均以報名表格的資料為準,並不接受自行更改。
- 本公司將檢視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影響、干涉活動之正常進行。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而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本公司得立即取消,並依法提起告發、告訴及請求賠償一切損失。
- 獎品不可轉讓、不可兌換現金及不設退還。
-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項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包含對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或本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主辦單位有權利用你的姓名、個人經歷與樣貌替本賽事進行廣告行為,並且作為賽事往後的歷史推廣。依照本賽事規則,主辦單位有權獨自或與播放合作夥伴播放或重播賽事內容(包括透過網際網絡與無線網路),無須支付額外費用。
- CGA 有權隨時修改任何比賽細則,而毋須事先通知。
- CGA 有權隨時修改任何比賽時間及賽程,而毋須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爭議,CGA 將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