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六號之 《再戰老皮盃:2026 復刻版》
從當年攻堅爆破老皮工作室開始,《虹彩六號》已經上市整整 10 年 老皮盃過去 6 屆的賽事也從最初的觀眾歡樂場 直到最終打進台北電玩展舉辦線下賽 期間更孵育出許多台灣的電競隊伍在亞太甚至國際賽場上發光發熱 今年,我們將復刻老皮盃,重現這場陪伴遊戲成長的玩家社群賽事 找回你許久沒有聯絡、當年曾經在無數夜晚中並肩作戰的戰友 一起來老皮盃重溫打比賽的熱血沸騰與感動吧! 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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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規章 賽事規章更新公告: 八強賽的比賽制度由原來的BO1制度改為BO3制度
1. 賽事概述 【虹彩六號之《再戰老皮盃:2026 復刻版》】為Ubisoft主辦之社群賽事,宗旨為提供玩家互相切磋之平台,並藉此賽事活絡遊戲社群熱度。 2. 賽事章程 【虹彩六號之《再戰老皮盃:2026 復刻版》】為Ubisoft與老皮合作舉辦之社群賽事、委託台灣傳說競技娛樂有限公司代為執行,宗旨為提供玩家互相切磋之平台,並藉此賽事活絡遊戲社群熱度。 3. 責任豁免但書 參賽成員不會在賽事期間作出任何有害於Ubisoft或香港商台灣傳說競技娛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任何其他相關合作合作夥伴與企業的子公司、附屬機構、與其僱員之行為,並免除該方所有應負之責任。參賽選手需放棄追究其在Ubisoft中所發生相關的任何索賠、花費、傷害、損失、損害,或追究與獎金有關之問題,例如獎金之頒發、誤發、獎金之領取、持有、使用或無法使用等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在以下各方面不追究舉辦單位之責任:有意或無意造成的個人身體受傷、死亡、財物損失或毀壞、公開權或隱私權、誹謗或惡意描述所導致的索賠、花費、傷害、損失、損害),無論係依契約、侵權(包含疏忽)、擔保或其他理論。參賽者須同意Ubisoft與傳說電競館有限公司得利用參賽選手之姓名、自傳或職業敘述、照片、畫像、肖像、聲音、用詞或其他等作促銷或商業之用途。 4. 賽事獎勵 冠軍:NT$ 5 萬元 亞軍:NT$ 3 萬元 季軍:NT$ 1 萬元 殿軍:NT$ 1 萬元 特別抽獎活動:凡報名並完成至少 1 場賽事的隊伍,將有機會抽中 - 全球獨家的《虹彩六號》立體造型鍵帽組(共 3 隊,15 名隊員可取得) - R6 點數 7,560 點(共 5 隊,25 名隊員可取得) ※所有賽事獎勵領獎條件:不可有任何缺賽、違規或棄賽等情事,若有缺賽、違規或棄賽等情事將取消領獎資格。 5. 參賽條件 5.1 選手條件 5.1.1 本次賽事開放台灣、香港、澳門 玩家參加。 5.1.2 選手需年滿 15 歲。即表示最少須為 西元2010年12月27日(第一天比賽日期)前出生者方可報名參賽。經查證未滿 15 歲者將取消一切參賽、領獎資格。 5.1.3 每支參與報名之隊伍中至多僅能有 1 名在過去一年內有《虹彩六號》全球各地區職業聯賽(包含 APL 亞太聯賽)參賽紀錄之成員列入正選與候補名單,《虹彩六號》現役職業聯賽隊伍本身不得參與本社群賽事。 5.1.4 遊戲暱稱不得含有任何具有不雅詞彙、污辱、攻擊性、敏感話題、中傷他人的言語與任何容易造成混淆困擾的名稱。 5.1.5 選手需擁有Ubisoft帳號。Ubisoft帳號不得與他人共用,只能供持有者使用及擁有。 5.1.6 選手皆能配合賽事時間出席賽事。 5.1.7 比賽期間內Ubisoft帳號不得更換。 5.1.8 所有參賽選手必須於每場比賽中啟用 MOSS。若未能於要求時提供 MOSS 檔案,可能導致資格取消或額外懲處。管理團隊保留裁量權以決定是否准予例外。選手須於賽事結束後保存MOSS(反作弊紀錄) 檔案至少 30 天,並在管理團隊要求時提交。
6. 報名須知 6.1 報名日期:2025年12月12日(五)18:00 ~ 2025年12月23日(二) 23:59。 6.2 報名方式: 6.2.1 登記會員 所有參賽隊伍隊員必須填妥會員資料成為CGA賽事平台會員並完成電話認證 6.2.2 用戶設定 依提示完成個人資料設定 6.2.3 成立隊伍 依提示完成會員資料設定後,將會到達會員首頁 隊長:成立隊伍 ,填上隊伍資料,並邀請已成為CGA會員之隊友加入隊伍 6.2.4 邀請隊員 依提示成立隊伍並完成資料後,將會到達隊伍專頁 隊長:請最少邀請4名隊員至隊伍,隊員接受隊伍邀請後,隊伍資料將設定完成 隊員:於右上方訊息欄 查看並接受隊伍邀請 6.2.5 隊伍報名 由每隊隊長報名 6.2.6 登記出賽名單 點擊左下方編輯選手名單並將參賽隊員填寫資料的網址/QR Code分享給隊員,隊伍內所有隊員須透過隊長分享的網址至報名頁面完成報名資料填寫,所有出賽隊員之報名資料請於限期前完成,每隊最少有5人出賽才算完成登記 6.2.7 設定出賽位置 設定每個隊員的出賽位置,除了主要隊員,此次比賽提供 2 位後備隊員作戰術調配(如隊員不足而未能完成設定,可先儲存已設定好之出賽名單,然後按管理隊伍 重回第4步驟完成登記) ※如有填寫錯誤請在補件期限(2025年12月24日23:59)截止前修正,逾時不候。 6.3 報名上限名額 64 隊,每隊至少有5名隊員(最多可加兩位候補隊員)。候補選手之替換必須在每張地圖開始前替換開打後將不得再進行選手替換。 6.4 報名截止後,依據最後賽程表名單,人工查核玩家截圖及個人資料,玩家若報名資料不符規定或有誤,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6.5 不允許使用不同Ubisoft帳號參加兩個隊伍或一個人使用兩個(含)以上Ubisoft帳號參加賽事。若是主辦單位發現或遭檢舉上述任一情形且確切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位玩家參賽資格及獎勵。 6.6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6.7 如選手報名時所填的個資與現實不符,將影響參賽資格與獲獎權益。賽事進行期間將不受理資料更動。 6.8 如報名期間有隊伍棄賽或所填資料內容有誤或不齊,將以信件通知,並給予限期更正,如未在規定期間內更正,將取消參賽資格,由剩餘合格選手進行賽程安排。 6.9 賽事平台 6.9.1 賽程安排 賽程透過CGA賽事系統隨機抽籤配對。 6.9.2 對戰聊天室 於賽程公布後,對戰雙方選手需於賽程表點擊自己的對戰組合進入對戰聊天室,於對戰聊天室與對手告知開房、新增好友的溝通細項。 6.9.3 對戰房爭議 若雙方於賽事前、中、後有任何爭議事項,將依照對戰聊天室對話內容作為判決依據,且對後續判決不得有爭議。 6.9.4 比賽時間 在比賽開始前,選手需至賽事平台辦理報到手續。在抽籤後,被選中的一方為第一回合先攻。另外,被選中的一方同時必須邀請對方參加自訂比賽。請查看賽事平台並邀請對手,若對方10分鐘內沒有接受邀請請盡快回報線上裁判。 6.10 賽事報名及補件教學(請點選 連結 )
7. 賽事規則 7.1 預賽: 7.1.1 預賽階段將於每週末(週六及週日)進行,由隊伍間透過CGA賽事平台自行約戰進行。 7.1.2 預賽為線上非直播賽。 7.1.3 預賽日期及時間: 約戰時間:本賽事開放雙方可於約戰時間內自由約定時間進行比賽並繳交賽果截圖回報。 指定時間:雙方約戰時間無法達成共識時,將依照指定時間進行比賽,未出席之隊伍則判定棄賽。 第一輪: 約戰時間:2025年12月27日(六)00:00 ~ 2025年12月28日(日)21:00 指定時間:2025年12月28日(日)21:00 第二輪: 約戰時間:2026年1月3日(六)00:00 ~ 2026年1月4日(日)21:00 指定時間:2026年1月4日(日)21:00 第三輪: 約戰時間:2026年1月10日(六)00:00 ~ 2026年1月11日(日)21:00 指定時間:2026年1月11日(日)21:00 第四輪: 約戰時間:2026年1月17日(六)00:00 ~ 2026年1月18日(日)21:00 指定時間:2026年1月18日(日)21:00 7.1.4 預賽為單敗淘汰賽制。 7.1.5 預賽皆為BO1制度。 7.1.6 賽事結果將採回報制度,請該局對戰勝利之選手於CGA賽事平台對戰室內透過提交賽果功能上傳,如有提交問題請聯繫線上裁判。(勝利結果例圖如下)
7.2 八強賽 7.2.1 八強賽為線上直播賽 7.2.2 八強賽日期:2026年1月24日(六) 7.2.3 八強賽時間:13:00 ~ 21:00 (依照賽程表公告時間) (賽前60分鐘開始為報到時間) 7.2.4 八強賽賽程:八強進四強。 7.2.5 八強賽為單敗淘汰賽制。 7.2.6 八強賽為BO3制度 。 7.2.7 八強賽將由裁判主持對戰房,並觀戰與轉播。 7.3 決賽 7.3.1 決賽為線上直播賽。 7.3.2 決賽日期:2026年1月25日(日) 7.3.3 決賽時間:17:00 ~ 23:00 (依照賽程表公告時間) (賽前60分鐘開始為報到時間) 7.3.4 決賽賽程:四強賽及冠軍賽。 7.3.5 決賽為單敗淘汰賽制。 7.3.6 決賽為BO3制度 。 7.3.7 決賽將由裁判主持對戰房,並觀戰與轉播。 7.4 地圖池 ● Bank(銀行) ● Border(邊境) ● Chalet(木屋) ● Clubhouse(俱樂部) ● Consulate(領事館) ● Kafe Dostoyevsky(杜斯妥也夫斯基咖啡館) ● Lair(賊窩) ● Nighthaven Labs(實驗室) ● Skyscraper(摩天大樓) 7.5 地圖禁選流程 Bo1 (單場決勝) 藍方隊伍(Team A)先禁,並於比賽地圖出來後決定選邊權。 禁圖順序如下: A 禁 - B 禁 - A 禁 - B 禁 - A 禁 - B 禁 - A 禁 - B 禁 - 剩餘地圖為比賽地圖 Bo3 (三戰兩勝制) 藍方隊伍(Team A)先禁,比賽地圖出來後紅方隊伍(Team B)決定第一張比賽地圖選邊權,藍方隊伍(Team A)決定第二張比賽地圖選邊權,決勝圖先/後攻與第二張比賽地圖相反。 禁選順序如下: A 禁 - B 禁 - A 禁 - B 禁 - A 選 - B 選 - A 禁 - B 禁 - 決勝圖
地圖禁選流程會透過CGA賽事平台完成。若實際禁選流程與本規章有所出入,將以CGA賽事平台的禁選順序為準,除非賽事團隊另有指示。 幹員禁選會依照遊戲正式版本,於比賽大廳中進行。 7.6 比賽設定:
遊戲模式 炸彈(TDM BOMB) 安裝炸彈時間 7 拆彈時間 7 引信時間 45 準備階段時間 45 行動階段時間 180 場景 白天 抬頭顯示設定 職業聯賽(Pro League) 禁選幹員 4 禁選時間 20 回合數 12 攻守互換回合 6 延長賽回合數 3 延長賽分數差距 2 延長賽攻守互換 1 目標轉動參數 2 目標類型轉動 已玩回合數 攻擊方獨特重生 開啟 選角階段倒數 15 傷害比例 100 友軍傷害 100 準備階段友軍傷害 關閉 受傷狀態 20 衝刺功能 開啟 傾身功能 開啟 死亡回放 關閉 死亡顯示時間 2 伺服器選擇 亞太-東-1
比賽設定圖解說明: 1.建立新的遊玩清單 2.輸入遊玩清單名稱(例如:Team A vs Team B) 3.依據CGA平台地圖禁選結果設定地圖選擇,並將抬頭顯示設定改為「職業模式」 4.點選「變更設定」進入對戰設定 5.依照下列圖片進行設定 6.遊戲模式設定(與預設相同,不需調整) 7.設定完成後儲存遊玩清單 8.於左方自訂遊玩清單中點選剛剛設定的比賽,確認資料中心選擇「亞太-東-1」並選擇以玩家身分建立 8.點選「對戰選項」依照CGA平台先/後攻隊伍進行設定先攻隊伍,將自訂隊伍名稱打開輸入「藍隊名稱」及「橘隊名稱」
7.7 遊戲錯誤與漏洞的使用 以下列出於比賽中禁止使用的遊戲漏洞或非預期機制清單,Ubisoft 將不定期更新並公告。若 發現未列入之新漏洞,須立即通報 Ubisoft 與/或 CGA,以便 Ubisoft 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 禁止使用。 以下為在比賽中允許使用的已知非預期機制。除非未來版本更新或機制變化對其造成影響, 隊伍可自由運用 這些機制: 透過可破壞表面使用裝備或拆彈 在安裝有拆彈器的地板開洞,使其掉落並取消安裝(導致防守方勝利) 透過牆壁釋放煙霧彈 Hibana 的炸藥、Ace 的 SELMA 裝置與 Thermite 的爆裂裝置皆可安裝於任意位置 以下為在比賽中禁止使用 的已知非預期機制。若使用,將至少導致當前回合判負(Round Loss),並可能追加進一步懲處: 將幹員、無人機或裝備移動至穿越物體、牆面或表面後能進出的位置,導致該物體不被正常顯示 幹員經由隊友推擠(3D 模型碰撞)移動至特定位置 藉由機制使玩家能看到或射擊對手,但對手無法正常還擊 未被偵測地站在窗戶邊緣 以可破壞盾牌阻擋窗戶翻越 射穿原本應為不可破壞的牆面、地板、天花板或其他物體 將裝備或裝置放置於無法被破壞的位置 趴下並翻越邊緣以抵達原本無法觸及的位置 翻越天窗 7.8 重啟規則 7.8.1 重啟(Rehost) 7.8.1.1 重啟基準 需於行動階段前 30 秒內,且所有玩家皆尚未受到傷害。 每張地圖的對局中,每隊僅有一次的重啟機會。 7.8.1.2 重啟辦法 7.8.1.3 重啟相關規範 預賽若發生斷線或閃退等...狀況時,隊伍需主動於CGA賽事對戰網頁的聊天室通知對手並說明原因。 八強賽之後賽事若發生斷線或閃退等...狀況時,隊伍需主動回報,並由主辦方進行重啟判定。 若遇上伺服器斷線或不可抗因素,主辦方擁有最終決定權,並決定是否進行重啟。 所有賽事如進行重啟,開房方須將房間設定為斷線前的房間設定(含重啟前比分)。 比賽時若隊伍發生設備故障、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無法重新連線的情況時,若 10 分鐘內未能排除狀況,裁判將有權直接判決是否繼續比賽或進行懲處判定。 預賽期間如有重啟相關爭議,須附上完整錄影檔案舉證。 有轉播的比賽場次,如轉播觀察者有因伺服器斷線、設備故障等等原因,導致該場無轉播觀察者,主辦方有權要求該回合進行重啟。 8. 名詞定義 8.1 遊戲 規章內容中「遊戲」係指虹彩六號:圍攻行動。 8.2 棄賽 選手未準時報到導致賽事無法準時開始時,主辦單位有權判定該選手放棄後續所有賽事與相關獎勵。 8.3 回合 一個回合代表一個對戰組合所進行的 BO1 、BO3或BO5 的遊戲對局。 8.4 BO1、BO3、BO5 BO1 是指一場定勝負的遊戲對局、BO3 是指三戰兩勝的遊戲對局。BO 為 Best Of 的縮寫。 8.5 轉播 如果預計進行比賽的轉播,在比賽正式開始前,必須等待轉播人員進到遊戲大廳完成準備,方得開始比賽。 9. 賽事通則 9.1 本次賽事均使用一般通用版本,故依照遊戲官方線上最新版本為準。 9.2 若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車禍...)」棄賽,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將進行懲處。 9.3 選手不得代打或找人代打,如發現代打行為屬實,主辦單位將判該選手喪失比賽資格。 9.4 比賽進行期間,不可使用未獲許可的第三方程式,如發現使用未獲許可的第三方程式行為屬實,主辦單位將判該選手喪失比賽資格。 9.5 本賽事必須使用電腦(PC),且禁止使用任何第三方軟體及插件。禁止項目包含但不限於巨集、...等。 9.6 若選手對賽事有任何疑慮,必須在比賽開始前聯絡比賽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會盡力協調問題並保有是否更改賽程之決定權。 9.7 若有突發狀況,選手必須服從裁判與主辦單位人員的最終判定。 9.8 選手於比賽中若有任何疑問,須立即透過CGA平台的對戰聊天室通知裁判處理。 9.9 若未取得主辦單位同意,選手蓄意在比賽結束前離開遊戲將視為投降。 9.10 若選手有違規情事,主辦單位得以依情節及違規內容進行懲處,選手不得有異議。 9.11 所有遊戲系統錯誤皆以官方公告為基準,若是使用了官方公告之遊戲系統錯誤,無論是否影響勝負或是取得優勢,使用的一方即判該場敗場。若是不慎觸發了官方未公告之遊戲系統錯誤,無論是否影響勝負或優勢,則進行該場比賽的重賽。 9.12 如因賽程需擇日加賽或重賽時,賽事方會與選手協調加賽或重賽日期與時間。如選手因皆無法協調完成,將由賽事方決定加賽或重賽日期與時間。無法配合賽事方所提供時段之選手,將以棄賽判定。 9.13 如賽事期間遭遇水災、火災、戰爭、恐怖事件、停電或其他不可預期之災害影響賽事進行,主辦單位將視災害情況延期或停止賽事。 9.14 線上賽: 9.14.1 線上賽程選手必須在開賽前15分鐘上線並在CGA賽事平台完成報到。表定比賽時間開始後,比賽時間後10分鐘內若仍未進房準備比賽,裁判得逕依職權或由對手依規定申訴後,判定遲到之選手視為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9.14.2 對戰對手如有蓄意拖延時間導致比賽無法順利進行,需主動附上相關佐證(時間、對話證明),向主辦單位申訴。 9.14.3 選手報到完成後,需隨時準備比賽,若逕自離開則視同違反規則 9.14.1 開賽時間後 10 分鐘內未開始進行比賽則判定棄權。 9.14.4 選手報到完畢後如需離開必須先取得比賽主辦單位的同意,並且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 9.14.5 比賽主辦單位有權判定斷線次數過多、惡意或蓄意斷線的選手喪失資格。 9.14.6 若是未轉播之比賽選手有義務提出相關證據(截圖含時間、對戰雙方 ID 等)供裁判進行賽事判定,若無相關佐證則以裁判判定為基準,選手不得提出異議。 9.14.7比賽中的爭議需於當天賽後30分鐘內以平台私訊CGA Admin的方式並附上爭議點的影片及確切時間點進行申訴,最終將由賽事人員進行爭議判決。逾期申訴或未附上影片時間點或截圖將不受理其申訴。 10. 選手責任 10.1 所有選手理應保持選手的尊嚴。蓄意或試圖違反下列選手行為規範,得處以觸犯選手規範所列出的懲處。 10.2 參賽者參與任何比賽時必須全力以赴競爭名次並全心投入賽事,同時避免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誠實、廉正及公平競爭之行為。 10.3 作弊行為 比賽不會容忍任何作弊行為。一旦主辦單位查明作弊事實,將立即剔除選手的比賽資格,亦可能限制作弊選手未來的參賽資格。 10.4 請各選手若有比賽狀況需要反應,須附上舉證,例如:比賽錄影,方能成立。 10.5 不當言論與仇恨言論 參賽者不得使用任何淫穢、骯髒、庸俗、侮辱、威脅、辱罵、誹謗、妨害名譽或其他令人反感的言語。參賽者亦不得有煽動仇恨或歧視行為。 10.6 共謀和賽果操控 參賽者不得參加任何共謀或賽果操控之行為。共謀係指任何兩名參賽者(或以上)私下協議作弊、詐欺或任何不利於其他參賽者之行為。共謀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之情形: ● 同意任何官方規則外之規則。 ● 放水、輸掉比賽或是鼓勵其他參賽者為之。 ● 因任何原因故意輸掉比賽或鼓勵其他參賽者為之。 ● 預先安排分配獎金或是得到任何等值之報酬。 ● 傳送或接收任何訊號或訊息給敵對之參賽者。 賽果操控係指利用送分、協定、合謀或影響任何比賽賽果之違法或違反本規則方式。 10.7 賭博行為 參賽者不得參加任何博彩或賭博行為。賭博係指對於比賽賽果進行金錢上的對賭。參賽者不得下注、嘗試下注或鼓勵下注任何本聯賽之比賽賽果。參賽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參與賭博任何本聯賽結果。 10.8 賄賂行為 參賽者不得參加任何賄賂行為。賄賂係指任何提供金錢或有價報酬以影響他人之判斷或行為。參賽者不得提供或收受其他參賽者任何形式之有價報酬以獲得本聯賽中不公平之優勢。 10.9 漏洞與駭客行為 參賽者不得參加任何使用漏洞或駭客行為。使用漏洞係指使用遊戲內 BUG 或非遊戲設計者初衷之漏洞以獲得不公平之優勢。駭客行為意旨任何非法修改硬體、軟體、遊戲客戶端或網路連接之行為。 10.10 代打行為 參賽者不得參加任何代打行為。代打係指使用其他參賽者帳號進行遊玩。 10.11 故意斷線行為 參賽者不得在比賽中實行故意斷線行為(離開遊戲、關閉比賽裝置、拔除網路線等)。不論意圖為合,任何參賽者行為導致斷線將視為故意為之。 10.12 破壞觀感和濫用行為 參賽者不得有任何侮辱、嘲諷、破壞觀感或有敵意的行為或手勢。 10.13 騷擾和性騷擾行為 參賽者不得參與任何騷擾行為。騷擾行為係指以系統性、敵視和重複行為意圖孤立或排斥他人和/或影響他人之尊嚴。任何形式之不受歡迎的性騷擾行為亦嚴格禁止。 10.14 歧視和詆毀行為 參賽者不得基於種族、道德、國籍、社會出身、性別、語言、宗教、政治立場、財務狀況、出生狀況、性傾向或其他任何理由透過輕視或歧視之言語或行為來冒犯特定國家、個人或團體之尊嚴或廉潔。 10.15 犯罪行為 參賽者不得參與任何違反一般法律、法條、條款和導致或合理地認為可能導致任何當地管轄權法院定罪之活動。 10.16 保密條款 禁止選手將賽事營運相關資訊對外公開及私下散佈,包含執行比賽中的 信件、表單、文字溝通訊息、裁判資料等。未經明確同意,嚴禁發布上述相關資訊。違者將視情況判處取消比賽資格或後續賽事參賽資格等懲處。 11. 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條款 11.1 主辦單位於本賽事及相關活動中將對選手之本人肖像、聲音、姓名、遊戲 ID 內容等進行相關之攝影、錄影(音)。選手報名本賽事即視為無償同意主辦單位於本賽事 及相關活動中拍攝以選手本人之肖像、聲音、姓名、遊戲 ID、內容等為全部或一部內容之攝影著作、視聽著作及錄音著作等,均得由主辦單位在本賽事及相關活動之範圍內,不限時間、次數及方式使用選手之影像、照片及聲音,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供至主辦單位。 11.2 主辦單位有就本賽事須知一切之解釋權限,得隨時變更本賽事須知之內容。本賽事須知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與本賽事須知相關之一切紛爭,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12. 規章修訂 為確保公平競爭和誠信,在未來的賽事內主辦方可能會因任何狀況下修改規則,以完善健全的賽制。修改、判定罰則的決定權 12.1 修改、判定罰則的決定權: 所有有關虹彩六號:圍攻行動的規則、參賽選手規範、地點、賽程及舞台規範,以及對違規罰則,主辦方擁有隨時修改、刪除條項且不另行通知的權力,同時,在極端的情況下,可能會作出違背該規章的判決,以維護公平競爭與體育精神。 12.2 規章衝突 如果本規則中有任一條有全部或部分無效或無法實行的情形,不影響本規則對其他條文之效力。該無效或無法實行的子部分應以最接近意思且不違反本規則之本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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