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年4月11日 當周賽事,比賽時間有所異動,第一組比賽時間調整至12點正開賽,還請各位留意賽程表時間。
公告,因汪帝伯選手(ID QzM丶hehe)於本次極速領域菁英挑戰賽中,違反選手事項6.2.5款,賽會將予起除名,因此原定賽事(match14973、14591、14400)將擇日重賽,特此公告。
2020.03.30 因軒秦選手(ID 理 念)於本次極速領域菁英挑戰賽中,違反選手事項6.2.5款,賽會將予起除名,因此原定賽事(match14488、14348)將擇日重賽,特此公告。
2020.03.13 本次賽事所使用之身份驗證,如身分證圖片之提供有遇到問題,可替代提供健保卡...等相關證明文件,標準為需含有身分證字號可作為國籍判斷依據。
【賽事名稱】
Garena 極速領域 菁英挑戰賽
【賽事章程】
本賽事規則概述 Garena 極速領域 菁英挑戰賽,以下內容包含賽事條例流程及規則等事項,參賽隊伍及選手皆需遵守並服從比賽規則,報名時即代表以詳讀本次賽事規章,且不得有異議,主辦方有權修改規定內容。
【賽事爭議】
本次賽事進行期間,若有任何爭議、檢舉等事項,請於發生當下透過平台回報問題或尋找平台客服。
若於事後且後續賽程已進行將由主辦方及遊戲方做裁定任何檢舉事項,將不予受理,同時賽程部分將不做回溯處理。且一切遵照裁判判決。
當雙方有任何問題需協調及裁決的情況,雙方須隨時留意聊天室資訊,若經裁判提醒並給予處理時間,仍超過時限未回覆。將直接下達相關判決,且不得有議。
1 比賽說明
1.1 比賽版本:一律以當前官方遊戲版本為主。線上初賽時,選手需使用自己的手機、自己的帳號進行比賽,並需提前注意公告自行更新遊戲檔案,如因版本未更新導致比賽無法進行,將不提供重賽機會。有官方進行轉播的比賽(線下總決賽),所有選手須使用官方提供的賽事手機IPhone 8 Plus,並使用比賽專用遊戲伺服器進行遊戲,比賽專用伺服器的遊戲版本將與普通服不同。官方有權針對比賽版本中的BUG 車輛、地圖進行禁用。
1.2 晉級制度:
1.2.1 線上初賽:初賽將採淘汰賽制。最後選取前八名選手晉級下一回合。
1.2.2 線下總決賽:從線上初賽的淘汰機制中晉級的前八名選手將需參與官方轉播的賽事,分為兩個階段:
1.2.2.1 第一階段小組積分賽:八位選手會被分為兩組,每組積分前兩名晉級。
1.2.2.2 第二階段淘汰賽:晉級的四位選手進行一對一單淘汰賽,最終獲勝者即為本次
賽事冠軍。
1.2.2.3 因應新冠狀病毒疫情,總決賽為線上賽或是線下賽,將於後續觀察後陸續公
布,請參考後續的公告更新及粉絲團貼文。
1.3 獎金及獎勵
1.3.1 參加獎:【金晶寶箱* 3】(需完整參加一場比賽)
1.3.2 總決賽
冠軍:100,000新台幣(一名)
亞軍:50,000新台幣(一名)
季軍:20,000新台幣(兩名)
2 報名規範與資格
2.1 人數:每人一隊,不得候補
2.2 年齡:需滿12歲
2.3 國籍/身份:限中華民國國籍,且選手需居住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2.4 每名選手限報名一次,如有重複報名的情況下,將無條件取消資格。
2.5 若有選手因個人原因或違規時,將視為棄賽、棄權,並取消所有參賽、獲獎資格。
2.6 對戰組合:所有對戰組合一律透過系統隨機或抽籤隨機分配。
2.7 報名方式:
2.7.1 需於指定的網址,在指定的時間依照線上報名表填寫資訊。
2.7.2 報名一經提交,將不可再自行更改或重複報名。如有填寫錯誤請在報名截止前,自行取消重新報名。
3 比賽賽制
3.1 對戰模式:所有對戰都將以個人競速模式進行,根據比賽的階段將有兩種對抗方法,分別為單挑賽、小組積分賽。
3.2 線上初賽:
3.2.1 第一輪為線上選手對抗:所有參賽選手,在指定的時間段由工作人員安排五戰三勝單挑淘汰賽,無論參賽選手數量,每組淘汰賽將進行至八強為止。報到時間為比賽時間前15分鐘開始即可報到,報到時間後5分鐘仍未報到,即判棄權。
3.2.2 無任何車輛、天賦、改裝限制,選手需使用自己帳號中所擁有的車輛與改裝(包含M1、M2摩托車)。不得使用寵物。
3.2.3 地圖:需統一使用【好友開房】-【個人競速】-【競速賽事】
3.2.4 進房:由工作人員安排單挑者互加對手好友、同意好友,並由指定選手開房邀請對手。
3.2.5 約戰方法:本次賽事將使用CGA賽事平台進行,所有欲報名選手皆需要註冊CGA平台會員,並透過平台系統報名本次賽事。待賽程公布後請依照頁面所示資訊參與比賽。如有任何疑問或問題皆可於賽事頁面聊天室及回報問題作反應。
3.2.6 獲勝者回報:請每個對戰組合之選手確實於對戰聊天室進行勝負回報。並確實上傳每回合的勝敗截圖。(以單挑賽為例:A為藍方、B為紅方,第一回合A獲勝,A需截圖遊戲內名次並在聊天室輸入1:0的資訊,順序依照對戰聊天室所顯示,所有選手需待此場賽事結束後上傳所有成績截圖)比賽後10分鐘內須進行回報獲勝的動作,否則該組對戰將視為無獲勝者(雙敗)。
3.2.7 賽事爭議:本次賽事進行期間,若有任何爭議、檢舉等事項,請於發生當下透過平台回報問題或尋找平台客服。若於事後且後續賽程已進行將由主辦方及遊戲方做裁定任何檢舉事項。賽程部分將不做回朔處理。
3.3 線下總決賽:從線上初賽的淘汰機制中晉級的前八名選手將需參與官方轉播的賽事。決賽分為兩個部分:
3.3.1 第一輪小組積分制:將抽籤使八名選手分為A、B兩組,每組四人
3.3.2 每組對戰進行七張地圖。
3.3.3 地圖選擇:每組的七張地圖將有固定順序
3.3.3.1 指定賽道:首張地圖將由官方於比賽前至少一天統一公佈。
3.3.3.2 王圖:第二張至第五張地圖將由每名選手依照抽籤順序依序選擇,每人可選
定一張做為自己的王圖。
3.3.3.3 敗者選圖:第六張地圖起,由當前積分最落後的選手指定。如有兩名或以上
選手同處最落後分時,將由這些選手中於上一張地圖名次相對最後者選
圖。
3.3.3.4 在同一個的小組賽中,地圖不得重複。
3.3.4 小分計分方法:第一名衝線的選手獲得11分,隨後衝線的選手按時間差跨秒扣分,第二名最高10 分,未完賽者0 分。計分圖例:
3.3.5 王圖加分:如選手在王圖中獲得第一名,將額外獲得一分。
3.3.6 小組積分與晉級:
3.3.6.1 每組四人的對抗中,七張地圖累加分數為最終積分。
3.3.6.2 單組內如遇上選手積分相同時,由二至四名同分的選手進行一局隨機地圖的加
賽,依照該地圖最終排名進行積分名次排序。
3.3.7 每組積分結算前二名的選手將晉級總決賽。
3.3.8 車輛限制:在每組小組賽中,相同車輛至多使用一次。
3.4 總決賽:總決賽採單淘汰賽制,由小組第一選手對上另一組的小組第二的選手,獲勝的選手將進行最終決賽。圖例:
3.4.1 總決賽中每組對戰將進行三個大分,大分皆為五戰三勝制,在三個大分中取得二分者獲勝。
3.4.2 指定賽道:每個系列賽的第一張地圖(第一個BO5)為官方指定賽道。
3.4.3 敗者選圖:每局對戰的第一場為官方指定賽道,接下來將由前一張地圖的敗者進行選圖,第二及第三局的第一張的首張地圖,將會由前一局的敗者進行選圖。
3.5 車輛限制:在每個大分、積分賽項目中,每輛車至多使用一次。
3.6 地圖:在同一個的大分、積分賽項目中,地圖不得重複。
3.7 線下總決賽比賽地圖庫,可使用的地圖包含:美洲大峽谷、秋名山、西部礦山、亞特蘭蒂斯、反向亞特蘭蒂斯、哈比人之旅、西湖、長城、秋之物語、1 號公路、侏羅紀公園、人魚島探險、11 城、反向11 城、月光之城、廣寒仙境、城市網咖、龍門新春、龍騰燈海、洛杉磯、星星火車站、莫高窟、夜鳴沙都、北海漁場、英倫古堡、桃源劍閣、咕嚕星、故園歸醉、沁園春。以上賽道會根據版本情況進行更新。
3.8 線下複賽、總決賽比賽車輛庫將於複賽前統一公佈。
3.9 寵物限制:不得使用寵物。
3.10 天賦及改裝:
3.10.1 線上海選賽初賽:以選手自行擁有的天賦及改裝為主。
3.10.2 線下積分賽、決賽:天賦全滿、改裝全滿。
3.10.3 場間換車、改裝:線下小組積分賽、總決賽時,選手在場間如需更換車輛,不得任意離開對戰房間,如要調整改裝,需徵得裁判同意並確認後方得退出房間,並且需要在改裝調整後盡速回房。
4 選手事項
4.1 禁賽條例:所有選手及其名下帳號嚴禁發生代打、外掛、負面遊戲態度、刻意使用遊戲漏洞進行遊戲。經檢舉或官方查證確實時,將取消並收回選手參賽權力及獲獎資格,情況嚴重者將永久禁止參加官方賽事。本次賽事違規追溯自2019 年8月1日起。
4.2 報到:選手需要依照賽程公告或選手通知報到。無法配合事項或無法準時報到者視同棄權。報到時請攜帶個人有效且合法的身分證、護照、在學證明,未攜帶者將視同棄權。
4.3 斷線、BUG 處理
4.3.1 線上賽時如選手因為斷線、遊戲問題而導致影響比賽成績,將不予以重賽,故請所有選手比賽前確認好自己的網路環境。
4.3.2 線下小組積分賽、總決賽時,比賽開始後,遊戲本身無暫停功能。所有賽事出現極端情況應遵循以下執判流程:
4.3.2.1 如隊員在讀圖介面後未進入遊戲,則重賽。
4.3.2.2 如確認BUG影響隊員比賽,則重賽。
4.3.2.3 如出現翻車,若掉出地圖外則重賽;若未掉出地圖外,則為正常情況,需要選
手自行復位。
4.3.2.4 如網路出現嚴重且長時間波動,在裁判確認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重賽。
4.3.2.5 如出現隊員操作失誤,如誤觸HOME 鍵、誤觸鎖屏鍵,則比賽繼續。
4.3.2.6 如出現由更改UI 大小位置導致的無法使用氮氣等問題則由選手自行承擔後果,
不給予重賽,比賽繼續。
4.3.2.7 如出現閃現等其他同步問題,則比賽繼續。
4.3.2.8 賽事開啟後,如出現網路異常斷線,經裁判確認後,進行重賽。
4.3.3 反映原則:為確保比賽的公平性。如遇到問題,需要第一時間告知裁判,且除非裁判中止比賽,選手在賽事過程中不得自行暫停或放棄比賽。所有重賽申請,將會在本地圖遊戲結束後,由裁判長及官方技術人員審核。
4.3.4 賽事官方將不認可一切由於非地圖BUG 或可複現的已知BUG所引發的重賽。
4.3.5 若是發生重賽情形,選手使用車輛、改裝必須相同,若是私自更換,則將取消資格。
4.3.6 如經過核查裁決為虛假申訴、刻意拖延時間,則會收到判負或禁賽處罰,情節嚴重者將在列入官方賽事負面態度選手名單。
4.4 比賽用設備:
4.4.1 線上賽時,所有選手須自行準備比賽用手機、耳機。
4.4.2 線下小組積分賽、總決賽時須使用官方提供的IPhone 8 Plus及相關設備。
4.5 帳號:參加者於報名時應確實登錄各項資料,主辦單位將審視參與本賽事所登錄之帳號會員資料與報名、出席參賽之人員資料是否相符,如資料不相符者,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4.6 選手名稱:名稱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包含但不限定於猥褻、煽情淫穢、毀謗、貶低、色情、粗俗、違法、種族與性別歧視、具有色情內容或含意、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如有前述任何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舉報者,將取消參賽及晉級、得獎資格,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將獎項交回,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4.7 查驗身份:所有比賽進行時,選手皆需攜帶能證明個人身分之證件正本、文件以供官方或裁判進行選手身分認證,無法配合者視同棄權。
5 不正當比賽行為:
5.1 使用不當程式或不當的方法惡意進行比賽、破壞比賽。
5.2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如發送挑釁用語、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由官方人員認定任何不正當的訊息、明顯地讓對手贏得比賽等。
5.3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或不正當比賽時,當事選手在經過官方人員慎重裁決的情況下,將收到警告或判為輸方的處罰。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將被逐出本次比賽。
5.4 若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則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5.5 比賽不得使用電腦、模擬器或輔助設備(如:外接搖桿、方向盤等)。有轉播的比賽時須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或官方所提供的設備。
5.6 選手設定設備時得事先徵得現場賽事工作人員或裁判同意方可執行動作,否則將視為作弊並取消比賽資格。比賽一律不得下載、安裝非比賽必要的軟體或檔案,同時也不得修改比賽遊戲資料夾。
5.7 所有選手皆須提前到場進行報到檢錄、設備測試、設備調整,實際對戰開始時間將依照現場賽程進行狀況調整。
5.8 選手若對比賽現場的狀況或內容有任何疑慮時,須得現場即時暫停反應,賽後一律不受理。
6 不正當遊戲懲處與懲罰措施
6.1 若有違反賽制規章、社會善良風俗、不良行為、消極比賽或前述選手相關條例時,官方有權取消選手之參賽資格、沒收或收回所有比賽相關獎勵、補助。
6.2 打破遊戲公平或破壞比賽環境
以下操作將被視為不公平的遊戲,在主辦單位的決定後將會受到處罰。
6.2.1 兩個以上的選手或不同隊伍的選手之間的任何協議,例如:
6.2.1.1 私下商議,在兩個或是多個選手裡做私下協定任何比賽內的遊戲相關結果。
6.2.1.2 故意讓對手贏一場比賽,或夥同另一位選手聯合決定一場比賽的結果或獎金分割。
6.2.1.3 違反體育道德或蓄意的破壞性行為,對另一名選手或裁判有不適當或不專業的行為。
6.2.1.4 為了贏得賠償,或是其他原因,故意輸掉比賽/ 或是企圖誘導另一名選手做這樣的事。
6.2.2 技術性騷擾,指故意使用任何遊戲中的Bug 尋求個人優勢;若發生Bug 情節時選手需立即通知裁判或現場工作人員。
6.2.3 攻擊性言詞,任一選手不可以使用不當言語( 猥褻、粗俗、侮辱、威脅、辱罵、毀謗、中傷、或攻擊性、令人反感或煽動仇恨及種族歧視) 或由官方人員、裁判定為攻擊性的言詞。
6.2.4 攻擊性習慣/ 侮辱,選手不能採取任何行動對著對手做任何的挑釁言語,或煽動任何人做相同的動作,上述狀況是屬於造成侮辱、嘲諷、破壞和諧。
6.2.5 嚴禁發生代打或企圖安排代打的行為,如經發現則視作棄權處理。並將代打行為相關選手回報作懲處。
7 不專業的行為
7.1除非明確的說明,否則犯規或侵犯以下規則將被懲處,不論是不是故意,或嘗試進行這樣違反規則的狀況,也將受到懲處。
7.1.1 騷擾的行為:騷擾的定義是長時間對對手造成有敵意及困擾的行為且屢勸不聽。
7.1.2 性騷擾:是指不受歡迎的性挑逗。該評估是基於一個合理的人是否會認為該行為是不可取或反感的。
7.1.3 歧視和詆毀,不能蔑視,歧視或使用貶低言語,任一種族、膚色、國籍、社會出身、性別、語言、宗教及政治,或得罪一個國家的人民尊嚴和完整性,以及私人/個人或團體意見或其他意見,財務狀況,出生或其他身份,性取向或任何其他原因。
7.1.4 如果選手被法律判定有任何的民事/刑事罪責,主辦方人員將可視情節判定該名選手是否可以繼續參賽。
7.1.5 選手行為調查如果主辦方人員確定選手違反了遊戲準則或是官方的服務條款及其他規則,主辦方將可以自行決定懲罰規定,情節嚴重可以判決選手禁賽。
7.1.6 選手不得參與法律禁止的所有的犯罪活動。
7.1.7 選手不得從事由主辦方認為是不道德、可恥、或違背了正常道德常規的任何活動。
7.1.8 選手不得透過任何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支持不道德、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及違法的行為。
7.1.9 於比賽期間內不得有任何涉及政治傾向或立場之言行被公眾所知悉,不論是否發生於比賽期間或比賽之前,及是否為選手自行決定公開。如經官方認定選手有違反之情形,官方有權取消選手之參賽資格。
7.1.10 選手或管理層不得洩漏被主辦方認定的機密訊息。
7.1.11 選手不得提供任何的禮物、獎勵、金錢或其他給其他選手或主辦方人員。
7.1.12 任何選手不得接受任何人或單位所贈送的禮品、企圖影響比賽結果。
7.1.13 選手不可以拒絕主辦方工作人員任何合理的指令或決定。
7.1.14 選手不可同意或共謀試圖通過法律禁止來影響遊戲或比賽結果。
7.1.15 選手不得於整個賽事期間,私下與其他選手進行合約上的接觸,或引誘他人做出任何毀壞合約的判斷,選手若是於比賽期間遭遇他人或管理層人員任何合約或引誘解約/續約的行為,都需通報主辦方工作人員,不然將有懲罰。
8 罰責
8.1 棄權或取消資格
8.1.1 棄權以及因任何原因遭到取消比賽資格的選手將不予領取獎勵或獎金。同時官方有權收回已派發之任何獎勵。
9 注意事項
9.1 參賽者確認及保證於報名參加本活動時,實際年齡已年滿12歲(含)。如經查實際年齡未達12歲者,即視為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與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9.2 參與本公司活動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未登錄個人資料或填寫提供不完整、不實、不正確或冒用他人資料報名參賽、領獎,致使本公司客服中心無法聯繫參賽者或發放獎項,未於本公司要求之時間內回覆繳交領獎資料、或未於本公司要求之時間內完成資料填寫及資料變更者,未確實繳納相關稅款者,均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不得再請求本公司交付或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9.3 參加者於報名時應確實登錄各項資料,本公司將審視參與本賽事所登錄之帳號會員資料與報名、出席參賽之人員資料是否相符,如資料亦不相符者,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9.4 使用遊客帳號登入之玩家須進行Garena / Facebook帳號綁定後方可報名。
9.5 兌換、領取虛寶獎項前,請確認郵件、禮物箱、背包是否有足夠空間,避免因空間不足,以致無法領取虛寶獎項;如因郵件、禮物箱、背包空間不足發生無法領取,或導致物品消失之情況,則不另作補償。虛寶獎項均設有領獎、使用期限,未兌換、未領取之獎項即視為失效,無法重新兌換及使用,亦不另做其他補償;本活動之參加、得獎資格及獎項均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或轉移至其他帳號,一經兌換即無法進行回復、退換貨、轉移,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更換其他商品及權益。
9.6 報名之名稱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包含但不限定於猥褻、煽情淫穢、毀謗、貶低、色情、粗俗、違法、種族與性別歧視、具有色情內容或含意、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如有前述任何情形,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舉報者,將取消參賽及晉級、得獎資格,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將獎項交回,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9.7 線下賽須至指定場地進行,報名參賽者應留意官方網站公告消息,選手需自行前往比賽地點;比賽當日須於指定報到時間並攜帶身分證證件正本完成報到程序,始符合比賽資格;如比賽當天無法到場,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9.8 線下決賽若參賽的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帳號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則將喪失比賽資格。比賽進行時,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實況,如經檢舉查證屬實,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9.9 如有變更Garena 帳號會員資料之需求,須於本賽事報名結束以前至Garena 客服中心與客服聯繫申請並完成資料變更之服務。
9.10 本公司活動小組將依據得獎帳號所登錄的會員資料進行獎項派送與寄發,實體獎項寄送後將寄發通知,得獎人須留意手機簡訊。如得獎之實體獎項價值或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則須填寫領獎文件,領獎所需之文件統一以E-Mail方式提供給得獎人;得獎人須於活動結束日起計算30天以內,確實填妥領獎文件,將已填妥並簽署之完整文件正本掛號寄回至本公司客服中心(以郵戳為憑);待收到完整的領獎文件後,將審視領獎人與得獎Garena帳號所登錄之會員資料是否相符,如登錄資料不相符者、未確實登錄資料者或逾時未繳交領獎資料者,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如得獎人未接獲相關通知,請主動與客服中心聯繫詢問。
9.1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將依該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人,故得獎人須檢附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文件。若中獎金額或獎項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1元以上,依法須繳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金額獎項之價值,依法扣繳20%稅金且須提供證件、護照影本。若得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與提供領獎資料,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因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12 如得獎人未滿20 歲,領獎金時須由法定代理人另行於領獎同意書中法定代理人欄位簽名及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方可辦理獎項領取;如逾期未收到得獎人完整兌獎文件之資料,即視同得獎人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得獎人(或代為領獎之法定代理人)須自行負擔因兌獎所產生之稅金及後續衍生之所有費用。
9.13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於本次活動之報名資格確認、晉級、領獎、聯繫通知及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使用之,並保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安全。
9.14 參賽者同意授權本公司於符合本活動目的之情形,使用及節錄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做成活動花絮、直播、轉播、心得報告或活動相關宣傳使用。
9.15 如因報名時所提供、登錄的電子信箱有誤,造成本公司傳送電子郵件被退件,或因參賽者電子信箱之設定致本公司之電子郵件被歸為垃圾郵件而被刪除或未讀取者,或參賽者因任何其他事由而未收受活動主辦單位之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者之信箱爆滿、網路障礙等),均由參賽者自負責任,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9.16 本公司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次實體抽獎活動,以示公允,若經查證為公司員工應立即取消抽獎、得獎資格。
9.17 如有任何因手機、平板、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若因觸犯遊戲規章遭受凍結處份、個人線路不穩,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而影響活動參與,本公司均不負責,活動照常舉行,不另做補償。
9.18 本公司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惡意灌票、蓄意偽造、多開(重)帳號、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額,本公司得一概取消之。
9.19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勵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9.20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包含對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或本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9.21 本活動如說明有任何未盡之事宜,悉依本公司賽事或中獎通知說明為準,本賽事參加、晉級、得獎資格或獎品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即無法進行取消、退換貨、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更換其他商品或權益,若不配合領獎程序者視同無條件放棄一切資格及相關權益。
為確保公平競爭和誠信,在未來可能會因版本更新或特殊狀況修改規則、完善賽制。所有關於本賽的規則、選手規範、地點、賽程及舞台規範,以及違規罰則,主辦單位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
Garena 官方有權使用指定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
Garena 官方與有權以指定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用以決定修賽制規章。
Garena 官方有權決定使用官方新發佈的反作弊程式或反作弊功能。
Garena 官方有權因線上和非線上比賽的差別,而決定修改遊戲設定或操作方式的準則。
Garena 官方有權審視玩家約戰的狀況,做最後晉級裁定的權利,不可有異議。
Garena 官方有權因不可抗拒因素之影響,造成比賽中斷且無法繼續進行的狀況,而做最後的賽事裁定。